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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浏览次数:0次 发布日期:2018-08-04

东明村党员干部十条规定

东明村党员干部包括阿退休干部,除遵守《党员必须牢记的100条党规》外,要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严禁参加上访,需要反映问题首先到东明村信访委员会,不准越级上访。

二、自觉遵守东明村红白理事会制度。

三、禁止利用东明曾任职干部的影响,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议论是非,骄横跋扈。

四、禁止利用职权违反规定优亲厚友。

五、公司、农村干部工资奖金、福利待遇必须经董事会、股东全体成员大会通过;涉及干部必要的特殊补贴,要经过全体股民代表会议通过;股民村民对公司董事会做出的决定反映强烈的,董事会要从新研究,并做出让多数股民代表满意的决定。

六、必须参加会议,并严格执行会议制度,禁止扰乱公务、会议秩序。

七、干部退休后继续享受公司待遇的,要严格执行村党总支、村支部委员会、村委会制定的值班制度,认真完成好公司交给的其他任务,值班时间不准组织朋友在值班室聊天。

八、禁止进入歌舞厅内等不健康的娱乐场所,禁止赌博、封建迷信、开办棋牌室。

九、自觉遵守党总支、村委会、集团公司各项规定,做好党员干部示范作用,听党话,跟党走,做好人。

十、坚决反对不孝敬父母,不准让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独居,必须关心、照顾好父母生活,禁止虐待老人、禁止父母有病不能自理时无人照顾。否则,党总支、村委会对不孝子女采取停发福利或停发不孝子女应发养老金等惩罚措施。

东明村委会

东明村集团公司

201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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